(相关资料图)
发放时间:
符合补贴条件的,在季后第2个月最后1日前拨付资金。
申请程序:
1、补贴对象在季后第1个月(即1月、4月、7月和10月)8-20日向户籍所在地(非本市户籍的向居住地)街(镇)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;
2、街(镇)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季后第2个月(即2月、5月、8月、11月)10日前完成受理、审核,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季后第2个月20日前完成复核;
3、符合补贴条件的,在季后第2个月最后1日前拨付资金。
推荐阅读:
广州社保补贴政策汇总
广州就业补贴项目及标准一览
广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
标签: